天津大学生创业贷款(生意贷款要满足什么条件)

2023-03-28| 编辑: 佚名| 查看: 200 |原作者: 叶红雨|来自: 衙媒网

今天给大家介绍的是天津大学生创业贷款(生意贷款要满足什么条件),天津大学生创业贷款(生意贷款要满足什么条件)的详细内容:为做好我市2022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全力推进高校毕业生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

  今天给大家介绍的是天津大学生创业贷款(生意贷款要满足什么条件),天津大学生创业贷款(生意贷款要满足什么条件)的详细内容:

  

  为做好我市2022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全力推进高校毕业生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市就业领导小组昨日发布《关于做好天津市2022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 将发挥高校校园招聘主渠道作用。一是加强校园招聘市场建设, 成立天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委员会, 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区域性、行业性大学生就业市场。第二, 广泛开展校园招聘活动。各高校要组织学生积极参加教育部“校园招聘月”、“全民就业行动”等相关活动和津“金英就业”系列毕业生专场招聘活动。保证活动场地的数量。2022年3-5月招聘高峰期, 每所学校每天至少举办一次招聘相关活动。三是推进网络招聘市场建设, 完善天津大中专院校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和“天津校招”微信官方账号, 积极与教育部“24365校园网络招聘服务”平台对接, 促进就业信息共享。高校要建设和维护用人单位需求数据库、毕业生求职意向数据库等。, 及时发布专业设置和学生信息, 加强网上招聘服务。第四, 推动创新创业带动就业, 充分发挥大学科技园、高校众创空等创新创业实践平台作用, 免费向大学生开放, 提供专业孵化服务, 引导创业团队争取各项创业优惠政策, 促进创新创业项目发展。完善创新创业信息服务平台, 建立校级双创导师数据库。五是支持和引导灵活就业, 制定实施天津市大学生“情系天津市, 强化技能, 促进就业”专项活动计划, 在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等领域开展就业技能培训。

  《通知》提出, 将充分发挥吸纳政策性岗位的作用。一是做好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招聘工作。2022年全市公务员公开招录中, 职位计划设置偏向应届高校毕业生。鼓励事业单位在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中拿出岗位招聘应届毕业生。相关区政府研究确定的偏远乡镇基层事业单位招聘硕士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须同时具备学位), 偏远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涉农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招聘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须同时具备学位)。根据实际需要, 可以采取面试、直接考察等方式进行招聘。根据情况可适当降低考试比例, 或不设考试比例, 划定合格分数线;根据以往招聘报名情况和实际人事管理情况, 经区人社局批准并报市人社局备案后, 可面向我市或区内户籍(或学生)进行招聘。偏远乡镇事业单位采用上述招聘方式的, 应当在聘用合同中明确最低服务年限3至5年以及与被聘用人员的违约责任。二是完善基层就业扶持政策。2022年继续面向高校毕业生招录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社区工作者、基层法律援助岗位和公安辅警。积极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申请扩大我市“三支一扶”岗位招聘规模。扩大“西部计划”岗位招聘数量。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补偿、考研加分等优惠政策;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制定相应的资助和激励政策。发展继续研究助理的职位。三是做好国企招聘工作, 办好“全民就业行动”第三季, 组织市管委管企业大力挖掘应届毕业生招聘就业岗位, 对我市高校毕业生予以适当倾斜。第四, 做好大学生招聘工作。2022年, 全市90%的招聘对象用于招聘高校毕业生;确保高校毕业生招聘比例不低于预分配任务的50%。

  在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方面, 《通知》提出, 各高校要严格落实从大一开始在学生就学全过程中开设不少于38学时的就业指导必修课的要求;建立就业创业指导优质师资库, 完善“必修+选修”就业指导课程体系;组织开展天津市就业指导课程系列评比活动, 评选出一批市级就业指导“名师黄金课程”, 评选出50门优秀在线就业创业指导课程。

  《通知》要求各高校加强就业实践环节, 将其纳入人才培养计划;深化校企合作, 开发更多实习岗位, 促进更多毕业生通过实习实现就业。鼓励高校和用人单位联合建设一批大学生就业实习实践基地。成立天津大中专就业能力研究与实践中心, 组织学生到天津企业参观, 开展社会调查。根据要求, 我市将完善就业服务平台建设, 加强高职毕业生就业服务。搭建“互联网加服务+业务+仓库”一体化智能就业服务平台, 完善毕业生就业业务办理系统、毕业生信息核查系统、毕业生就业数据分析系统和企业信用评价系统建设,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 为全市高校毕业生提供“全在线、零接触”精准便捷的就业指导服务。

  在加强重点群体就业援助方面, 通知明确, 高校要建立就业援助台账, 加强对低收入家庭学生、少数民族学生、残疾学生等重点群体毕业生的就业创业指导和岗位推荐。, 实行“一人一档”、“一人一策”的动态管理, 指定专人进行“一对一”帮扶指导, 为每个重点群体学生提供至少三次就业机会。

  《通知》还对加强就业权益保障作出了详细规定。在各类校园招聘活动中, 禁止设置违反国家规定的相关歧视性条款, 禁止以毕业院校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作为限制性条件。

  

  其中, 《通知》附件还包含了202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具体内容如下:

  一.创业支持政策

  (1)创业培训

  申请条件:对本市劳动年龄内的下列人员(以下简称参训人员)进行免费创业培训, 由培训机构按规定给予补贴: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学生, 毕业后5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

  2.“海河蔡颖”、退役士兵、乡村创业带头人、5年内返乡创业人员;

  3.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

  4.登记失业人员、转岗人员、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

  5.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人员。

  办理流程:有创业意向的学员到创业培训机构报名, 创业培训机构根据学员自身情况和创业意向, 指导学员选择相应的培训班次和内容。

  政策依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创业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1〕3号)。

  (2)首次创业补贴

  申请条件:在津首次创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企业生产经营正常, 信用良好;企业法定代表人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标准:给予企业最长三年的五项社保补贴和一年岗位补贴。岗位补贴标准为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40%。社保补贴标准根据当年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和单位缴费比例确定。

  办理流程:1。申请。符合条件的初创企业应于每月25日前填写《社保及岗位补贴申报表》, 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区人社局提出申请, 并提供相关材料。

  2.审计。区人社局将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对审核通过的, 由区人社局对补贴申请进行公示, 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

  3.补贴分配。公示无异议的, 区人社局于次月初1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企业银行账户。

  政策依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稳定工作的实施意见》(津政办〔2020〕7号)。

  (3)一次性创业补贴

  申请条件:1。在本市登记失业6个月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或在本市涉农领域返乡创业的高校毕业生。

  2.2019年1月后, 公司首次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正常经营满一年, 带动多人就业, 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

  补贴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创业者给予3000元一次性补贴。企业成立6个月, 带动就业1人以上, 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的, 可提前申请50%的补贴资金。

  办理流程:1。申请。符合条件的创业者, 应在企业首次注册之日起2年内向注册地的区人社局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2.审计。区人社局在收到申请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 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带动就业的从业人员相关信息进行核对, 形成审核意见并告知申请人。

  3.拨款。经审核符合条件的, 区人社局在审核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申请人提供的企业银行账户。

  政策依据:1。《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创业者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任堇社办发〔2020〕42号);2.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创业政策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1〕2号)。

  (4)创业租金补贴

  申请条件:在本市租赁房屋开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自企业注册登记之日起不超过2年。创业者租赁的房屋或工作站应符合以下条件:

  1.依法签订租赁合同或者登记备案, 不得转租或者分租;

  2.是企业的主要生产经营场所, 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5平方米;

  3.产权清晰, 不属于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所有的房屋。

  补贴标准:创业者租赁房屋或工位进行正常生产经营的, 给予最长2年的租金补贴。

  1.租房创业的话, 每月1000元。在此基础上, 每招用1人(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下同), 每月增加500元。每月最高2500元。

  2.租站创业的话, 每月300元。在此基础上就业一人或多人, 每月增加300元。最高每月600元。

  3.实际租金金额低于上述补贴标准的, 按实际租金金额补贴。房租补贴的享受期限从首次领取当月起连续计算, 最长期限为24个月。

  办理流程:创业者申请租金补贴, 按以下程序向租赁房屋所在地的区人社局进行资格确认:

  1.申请。创业者填写《天津市创业租房补贴资格登记表》, 提交相关材料。

  2.验证。区人社局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材料审核、法定代表人就业登记、社保缴纳核对、现场核查。

  3.确认。经核实符合条件的, 由区人社局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 出具资格确认意见并报市就业服务中心备案。

  4.申请。资格确认后, 企业按季申请房租补贴。

  政策依据:1。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津创业租房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任堇社办发〔2020〕57号);2.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创业政策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1〕2号)。

  (五)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申请条件: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合作社等经营主体无不良信用记录。建立在这个城市。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购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外, 借款人及其配偶在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应无其他贷款。

  补贴标准: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 贷款期限最长3年, 贷款利率不超过LPR+50BP。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优惠。

  办理流程:向区级部门申请办理的, 借款人可以向营业场所所在地的区人社部门申请;申请在市级办理的, 借款人可向承办市级创业担保贷款业务的经办银行提出申请。

  政策依据:1。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0〕3号);2.市人社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和稳定就业应对疫情影响措施有关问题的通知(津社保局发〔2020〕106号)。

  二。就业支持政策

  (1)就业试用期

  申请条件:1。本市大中专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全日制在校生(毕业前一年的7月1日至毕业当年的6月30日)。

  2.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及以上学历, 本地高校, 或外地高校, 离校后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申请流程:1。查询就业见习职位。全市就业见习岗位信息在中天人力资源网(www.cnthr.com)发布, 应聘人员可登录查询。

  2.就业见习报名。(一)可以到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报名;(2)直接在就业见习基地报名;(3)毕业学年学生也可在所在院校就业指导中心报名。

  3.签订就业学徒协议。见习单位与就业见习基地应签订就业见习协议, 明确见习岗位、见习期限、见习生活费、见习地点、每月出勤计划以及双方权利义务。

  补贴标准:1。根据学员实际出勤和学员表现, 按月向学员社保卡或银行卡支付学员生活费, 生活费标准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就业见习期间, 由就业见习基地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保险费不低于每人每月10元。

  政策依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教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任堇社规字〔2020〕3号)。

  (二)企业一次性吸收就业补贴。

  补贴对象及申请条件:1。本市中小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离校后2年内未就业人员, 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依法缴纳3个月社会保险费;2.本市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招用毕业2年内的本市高校毕业生, 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依法缴纳3个月社会保险费。

  补贴标准: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 给予企业一次性就业补贴。

  办理流程:1。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填写《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表》, 向当地人社部门提出申请, 并提供相关材料。

  2.区人社部门通过人社部门信息系统核实就业登记、社保缴纳等相关信息, 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对审核通过的, 由区人社部门对补贴申请进行至少5个工作日的公示。

  3.公示无异议的, 由区人社部门于次月初1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企业银行账户。

  政策依据:1。《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新时代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JZZZZ[2021]1号);2.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教委、市医保局关于印发《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促进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任堇社办发〔2020〕39号)。

  (3)企业吸纳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

  补贴对象及申请条件:小微企业、初创型中小科技企业、大学生创业企业、养老服务企业、员工家政企业、本市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本市外省市高校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企业生产经营正常, 信用良好, 与吸收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依法缴纳工资和社会保险费。

  补贴标准:给予企业最长三年的五项社保补贴和一年岗位补贴。岗位补贴标准为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40%。社保补贴标准根据当年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和单位缴费比例确定。

  办理流程:1。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应于每月25日前填写《社保及岗位补贴申报表》, 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区人社局提出申请, 并提供相关材料。

  2.审计。区人社局将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对审核通过的, 区人社局将对补贴申请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3.补贴分配。公示无异议的, 区人社局于次月初1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企业银行账户。

  政策依据:1。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鼓励企业吸纳就业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0〕6号);2.《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新时期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金九组发〔2021〕1号)。

  (4)灵活就业的社会保障补贴

  申请条件:毕业两年内本市高校毕业生, 从事自主创业或灵活就业。

  补贴标准:享受三项社保补贴(养老、医疗、失业保险)最长2年, 补贴标准为最低缴费标准的2/3。

  办理流程:1。申请。高校毕业生办理灵活就业登记后, 向常住户口所在地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补贴。

  2.审计。符合条件的, 报区人社部门审核。经审核后, 由区人社部门出具《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证明》。

  3.补贴分配。高校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到经办机构领取补贴凭证, 并按规定缴纳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市人社部门审核后, 每月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市社会保险征缴机构。

  政策依据:1。《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稳定工作的实施意见》(津政办〔2020〕7号);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5〕64号)。

  (5)求职和创业补贴

  应聘条件:有就业创业意愿, 积极求职, 符合下列任一条件:

  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学生;

  2.贫困劳动家庭的学生;

  3.来自困难残疾家庭的学生;

  4.残疾学生;

  5.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

  6.极度贫困的学生。

  补贴标准: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为每人3000元, 每人限领一次。

  办理流程:1。补贴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应在毕业学年开始后向所在高校申请求职创业补贴并提交相关材料。

  2.申请复审。高校负责统一组织学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 审核申请材料真实性, 公示补贴申请人名单, 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政策依据:市人社局、市教委、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任堇社办发〔2019〕122号)。

  以上政策可通过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rss.tj.gov.cn)或拨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热线12333咨询。

  来源:天津政务网、天津日报

  以上就是“天津大学生创业贷款(生意贷款要满足什么条件)”的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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