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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河南省省直公积金服务大厅) ...

2022-11-17| 编辑: 佚名| 查看: 336 |原作者: 萧覅|来自: 衙媒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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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1、河南省直公积金政策收紧 2、河南省直公积金新政:高层次人才最高可贷120万元 3、河南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在哪 4、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怎样办理公积金 5、河南省省直住房公积金怎么查询个人账户

河南省直公积金政策收紧

  在郑州市发文收紧公积金贷款后, 河南针对省直公积金的发放、公积金提取等政策做出了相关调整, 释放出了收紧的信号。具体来看, 自7月30日起, 在公积金贷款未能够偿还完毕之前, 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不得被提取用来偿还商业贷款、租金等。

  此外, 新政显示, 河南省直公积金的提取要在取得到相应的购房手续后2年内完成。新政针对公积金贷款还增加了个人征信的审核, 相关部门不得向近2年内有连续3次或累计6次不良个人征信记录的申请人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河南收紧公积金提取

  7月30日, 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相关文件通知。文件显示, 为了进一步保障刚需购房家庭和长期缴存职工对住房公积金的使用需求, 确保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 针对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政策做出了相关调整。

  其中, 变动最大的内容就是收紧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政策。文件显示, 购买住房提取公积金的, 可于购房后2年内, 凭房地产交易或不动产登记部门备案的购房手续或凭证以及税务部门出具的发票、契税完税凭证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提取总额应不超过购房所支付的金额。

  同时, 新政策规定, 在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前, 借款人(含已经出具异地贷款证明、在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缴存账户余额仅可用于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不得再以其他原因提取。

  此外, 河南省省直公积金针对部分贷款的申请条件进行了调整。具体内容为,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应满足申请人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 账户状态正常, 且近期应缴未缴公积金不超过4个月的条件, 相关的高层次人才、退役未满3年的复转军人除外。

  总结来看, 在公积金贷款未能够偿还完毕之前, 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不得再次被提取用来偿还商业贷款、住房租金、装修款项等。

  《华夏时报》记者了解到, 河南省直公积金新政中的提取政策自7月30日开始实行, 剩余新政则将于2021年9月30日开始执行, 执行期间暂定为2年。此外, 在执行日期前已经签订了购房合同或者已经通过初审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则继续按原政策规定办理。

  郑州此前已收紧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对《华夏时报》记者说:“相关政策表明公积金的提取要满足一定的时间要求, 提取是受到约束的, 这样也是为了防范一些借虚假交易提取借用公积金的做法。”

  此外, 在严跃进看来, 类似的公积金不能够随意使用, 在公积金贷款还清之前, 商贷、租金等业务不能够享受到公积金的支持。这类做法都是为了确保公积金用到刀刃上, 真正保障刚需购房者的需求。

  值得关注的是, 在河南省直公积金收紧之前, 郑州市也发布了公积金贷款新政。此前, 郑州市公积金贷款申请应满足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新政发布之后, 这一规定将被拉长至12个月。

  同时, 郑州市公积金此前的规定是在审批住房公积金贷款时, 按最长还款期限和所选还款方式计算住房公积金月还款额应不超过家庭月收入的60%。新政之后, 这一标准将会被缩减至50%。同时, 郑州市部分公积金提取也被限制在2年内, 且在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前, 不得再以其他原因提取。此前, 这一时间限制为5年。

  此外, 郑州市公积金和河南省省直公积金的相关政策也对征信提出了要求, 新增一条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部门不得批准向近2年内有连续3次或累计6次不良个人征信记录的申请人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类似做法值得全国的学习, 真正促进公积金贷款的稳定发展, 保障公积金的细水长流, 支持合理的购房需求。”严跃进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如此表示。

河南省直公积金新政:高层次人才最高可贷120万元

  为全面贯彻新时代人才工作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 落实省委《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加快建设国家创新高地》会议精神, 在购买、租赁自住住房方面支持配合省直各高等院校、科研医疗机构、中央驻郑单位等引育顶尖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 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在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高端引领和关键支撑作用, 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直资金中心”)出台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 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适用范围和对象

  (一)适用范围

  自2017年11月21日以来, 在省直资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省直党政机关、大中专院校、医院、科研机构、中央驻郑单位及省属企业培养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

  (二)适用对象

  1. 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豫人才〔2017〕5号)认定的顶尖人才(A类人才)、领军人才(B类人才)、拔尖人才(C类人才)。

  2. 由省直党政机关、大中专院校、医院、科研机构、中央驻郑单位及省属企业人事部门出具证明, 通过公开招录(聘)用、公开遴选调入和考核聘用方式引进的聘用制公务员、正高级职称人才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学历人才。

  二、住房公积金使用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

  1. 高层次人才在郑州市区购买自住住房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可在5年内提取本人、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所提金额累计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总额。

  2. 高层次人才及配偶在工作地无自住住房的, 租赁自住住房可按实际支付房租金额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3. 高层次人才购买郑州市区自住住房且办理商业贷款的, 可每月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已偿还商业贷款本息总额。

  4. 高层次人才因工作调动、离职、出国定居等原因离开郑州市, 可按规定办理销户提取。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

  1. 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缴存6个月以上(含6个月, 缴存状态正常)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在其他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可合并计算缴存时间, 没有连续缴存的视同正常缴存。

  2. 高层次人才贷款偿还能力, 可按实际工资收入扣除家庭合理消费支出后的剩余金额认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 未结清的信用贷、贷记卡贷款期限1至2年的短期负债限额由1万元放宽到50万元。

  3. 高层次人才夫妻双方均在省直资金中心缴存6个月以上(含6个月), 家庭购买郑州市区首套自住住房, 最高贷款额度在80万元的基础上上浮50%, 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

  满足其他贷款条件的高层次人才, 最高贷款额度在60万元的基础上上浮50%, 最高贷款额度为90万元。

  4. 高层次人才在省直资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 工作地不在郑州市的, 在郑州市区购买自住住房可享受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

  2021年11月30日

  

河南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在哪

  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百花路与互助路交叉口住房公积金大厦1层

  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百花路与互助路交叉口住房公积金大厦1层电话:(0371)67172112

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怎样办理公积金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职工提供要件材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业务-中心财务科办理支付。

  二、公积金提取到账时间:

  公积金提取到账的时间为办理完手续后3-5个工作日转到个人账户。

  三、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 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 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 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 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 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 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 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 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河南省省直住房公积金怎么查询个人账户

  住房公积金查询的办法:

  登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查询:进入官方网站通过“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链接, 击进入查询页面, 输入账号(身份证或公积金卡号)及密码, 进入账户详细页面。

  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网银查询: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 登录成功后, 进入的是网银欢迎页面, 点击导航栏“我的账户”栏目链接;进入“我的账户”页面后, 在左侧功能菜单里找到“住房公积金”选项, 点开“住房公积金”;根据自己需要选择需要查询的“我的住房公积金”、“查询交易明细”和“查询还款计划表”。

  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查询:职工本人查询需携带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 单位经办人查询需携带单位经办人持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原件、查询职工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受委托人查询需携带受委托人持查询职工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原件;携带资料到区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查询(打印)公积金缴存历史明细(超过近一年半)的, 须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前往公积金中心(办事处、分中心)提出申请, 职工可在5个工作日后领取查询明细。

  拨打12329公积金服务热线查询:拨打公积金热线, 根据提示点击自助查询, 点击账户查询输入公积金帐号和密码即可。

  通过短信查询(部分城市不支持):按公积金查询格式要求编辑短信, 发送至查询号码即可。

  支付宝查询公积金(部分城市不支持):点击手机桌面的支付宝钱包按钮, 打开进入首页;找到“城市服务”按钮打开进入下步操作;在“城市服务”菜单中, 找到“公积金查询”按钮;首次操作该项服务时, 需要先进行授权确认;授权完成后, 即可点击“个人查询”按钮;按系统提示输入身份证号码, 查询密码;进入界面后即可等待系统提供具体数据。

  只要你仔细阅读了上述, 那么你就已经了解了河南省省直公积金服务大厅的相关知识, 如果屏幕面前的你还有什么对河南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好的建议和想法, 欢迎各位再下面评论区评论出来, 我们将及时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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