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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工作经验总结(选篇)

2022-11-18| 编辑: 佚名| 查看: 226 |原作者: 萧覅|来自: 衙媒网

今天给大家介绍的是信访工作经验总结(选篇),信访工作经验总结(选篇)的详细内容:四举措着力打好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今年以来,**县认真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化解信访积案为主攻方向,以 ...

  今天给大家介绍的是信访工作经验总结(选篇),信访工作经验总结(选篇)的详细内容:

 四举措着力打好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

  今年以来, **县认真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以化解信访积案为主攻方向, 以“事要解决”为导向, 立足“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目标, 强化四项举措, 着力打好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

 一是抓好矛盾排查调处。持续深入细致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按照“镇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的原则, 组建专门队伍, 每周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 每月底集中组织一次拉网式、地毯式、立体式大排查。注重掌握分析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的矛盾纠纷, 变事后调解为事前介入, 变被动调处为主动化解, 有效预防和减少重大信访事项的发生。既全面摸排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矛盾问题, 又着力抓好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人员的摸排化解, 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是坚持领导干部接访。积极推广“枫桥经验”, 按照“谁接访、谁交办、谁督办”的原则, 压实初信初访办理责任和限时办结制, 努力让群众“最多访一次”。坚持县级党政领导接访下访及镇、部门主要领导一线接访制度, 对征地拆迁、平镇高速路建设、涉军涉教、房地产领域等重点信访群体, 制定对策方案、应急措施, 夯实稳控责任, 坚决杜绝规模性上访事件发生。第一季度, 共落实县级党政领导接访 11 人次, 接谈信访事项 4 件。

 三是强化分析会商研判。充分利用周四下午研学日活动, 会商研判一周信访工作情况, 建实“一人一档”工作台账, 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重点难点信访事项, 纳入案件攻坚范围, 逐案核查, 统一录入建档, 促使信访事项在源头得到化解。对“信转访”“初转重”等信访事项, 制定工作预案和措施, 加强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触角深移, 把可能出现的问题研究透, 把准备工作考虑细, 抓事前排查、问题解决等关键环节, 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问题的发生。

 四是加强督查督办考核。加强来信、来访、网上信访转送、交办事项督查督办力度, 综合运用信访信息系统普查、随机抽查、电话调查、实地督查、上门回访等形式, 对信访事项办理进行双向跟踪督办, 推动督查督办工作常态化。同时, 成立专项督查组, 每月深入各镇及有关部门, 实地督查一次信访工作, 对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镇和部门, 及时提出整改建议, 限期改进工作;

 对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 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三措并举做好新形势下涉法涉诉信访“千案化解”专项工作

 随着法治社会的逐步建立和完善, 群众的维权意识也在不断增强, 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 但因法律的专业性较强、普法工作还未完全实现、群众对信访期望值过高等现实因素的制约, 使得信访矛盾的处理难度逐渐加大, 维稳形势愈加严峻。**市检察院坚持近几年“千案化解”专项行动的成功经验做法, 三措并举, 着力做好新形势下涉法涉诉信访“千案化解”专项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 构建明晰的工作责任体系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积极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涉法涉诉信访“千案化解”专项工作安排, 成立“千案化解”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明确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 其他党组成员和检委会专职委员为副组长, 本院各业务工作负责人为成员, 形成了统一领导、部门协调、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千案化解”专项工作机制, 为专项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狠抓工作落实。根据《襄阳市检察机关涉法涉诉信访“千案化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 制定《**市人民检察院 2018 年涉法涉诉信访“千案化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细化工作程序, 完善相关制度, 明确具体任务, 强化责任考核, 为“千案化解”工作提供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

 三是全面落实责任。成立“千案化解”工作专班, 逐案明确包案领导、责任人和工作时限, 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责任分工到位、督导检查到位、落实措施到位。

 二、坚持源头治理, 预防和减少涉检信访发生 一是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按照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规范的办案要求, 坚持客观公正、理性平和、举止文明, 不断提升群众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二是注重教育引导感化。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运用典型案例引导群众正确理解法律、理性对待纠纷, 努力提高接受执法机关依法裁决的自觉性。

 三是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对实体没有明显错误的涉检信访矛盾纠纷, 在依法自愿前提下, 尽可能运用检察和解的方法促进息诉罢访。

 四是加强部门联动。坚持市、县两级院联动机制, 对涉法涉诉信访风险和信访问题采取逐月大排查、大化解的方式, 集中摸排清理需要化解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积极开展化解工作。

 三、完善工作机制, 着力从根源化解信访矛盾 一是坚持有案必办、有错必纠的原则。凡是信访案件, 均有登记、必有回复;凡是错误案件, 必有分流处理、必有案后回访, 以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是坚持高效便民原则。采取公开听证、公开答复、远程视频接访、联合接访等多种方式, 合理运用司法救助、信访资金扶持等救济途径, 切实解决上访群众的实际困难。

 三是全面推行法律文书释法说理制度。做到“凡访必释法析理”, 用规范的法言法语让当事人明白、服气, 争取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访。

 四是充分发挥律师等第三方的积极作用。积极开展律师参与涉检信访案件评查和化解工作, 发挥好律师的法律专业水平和独立第三方工作优势, 有效化解信访矛盾。

 五是积极协调帮扶解决群众诉求。对法律问题已经解决, 但又有其他合理性诉求的困难群众, 积极协调有关部门, 采取其他多种帮助方式, 千方百计解决群众实际困难, 促进息诉罢访。

 坚持“三项标准”化解信访积案

  今年以来, **县以国家信访局开展的“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为契机, 扎实开展突出信访事项集中攻坚和信访积案“清零”行动, 立足于“事要解决、息诉罢访、案结事了”三项标准, 切实提高了积案化解的质量和效率, 具体工作做到了“三个坚持”。

 一是坚持“事要解决”。把“事要解决”作为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化解积案的核心, 力求人力、物力、财力实实在在用到化解矛盾上, 不一味地走程序、走过场, 坚决避免了“终结多、化解少, 结案多、息访少”的问题。

 二是坚持“息诉罢访”。对所有排查和交办的疑难复杂信访案件, 适时开展督查督办, 跟进压实责任, 力促有权处理机关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 使每个案件都经得起法律、政策、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三是坚持“案结事了”。认真落实有权处理机关和责任人对化解案件负责到底责任制, 不中途撂挑子, 在妥善化解矛盾的基础上, 有权处理机关和责任人及时掌握新变化、新动向, 着力化解苗头隐患, 注重做好后续工作, 防止出现反复。止 6 月底, 省、市交办我县的 4 件信访积案和 1 件重点信访事项已全部化解结案, 并录入全省信访信息系统。

 四措并举化解信访积案

 为切实化解矛盾纠纷,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达到“去存量、减增量、防变量”的目的, **县四措并举化解信访积案。

 一、领导重视, 带头化解。各乡镇、县直单位对排查交办的信访积案全部实行领导接访(定点接访、重点约访、专题接访、带案下访);落实领导包案“四包”责任制, 即:落实包掌握情况、包解决化解、包思想转化、包息诉息访;严格落实信访案件“五个一”标准, 对信访积案实行责任捆绑管理;信访案件办理 “五有”(有责任单位, 有专人负责, 有解决措施, 有办理期限, 有办结效果), 直接将信访积案彻底化解。

 二、联席会议, 协调化解。坚持信访疑难案件联席会议制度, 每月召开 1 至2 次, 集中力量“拔钉子”“啃骨头”, 破解一批责任主体不明或责任主体消失的重点信访疑难案件, 破解一些长年不结的涉法涉诉信访疑难案件, 破解一些重大疑难信访案件。

 三、加大投入, 保障化解。通过加大信访积案化解经费投入, 为化解重点疑难信访案件提供有力保障。同时召开信访积案化解专题研判会, 增加化解积案专项经费, 对一些信访积案进行一次性化解。此外, 对于诉求合理但确有生活困难的信访人, 加大帮扶救助力度, 为其解决实际困难, 间接将信访积案化解。

 四、加强督查, 推动化解。通过挂账督办、重点抽查、联合督导、逐月通报

 等方式, 强力推进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先后召开专题推进会、协调会多次, 协调化解信访积案。深入信访积案存量较大的乡镇、县直部门, 与包案领导逐案分析研判、确定化解方案, 对重点疑难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 帮助各责任单位积案化解提速。坚持每月检查信访积案化解结案报告, 对积案化解进度综合排名, 并直接通报到各责任单位党政主要领导, 推动信访积案化解。

  以上就是“信访工作经验总结(选篇)”的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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